完全數
完全數,又稱完美數或完備數,是一些特殊的自然數:它所有的真因數(即除了自身以外的約數)的和(即因數函數),恰好等於它本身。
例如:第一個完全數是6,它有約數1、2、3、6,除去它本身6外,其餘3個數相加,1+2+3=6。第二個完全數是28,它有約數1、2、4、7、14、28,除去它本身28外,其餘5個數相加,1+2+4 + 7 + 14=28。後面的數是496、8128。
古希臘數學家歐幾里得是通過 2n−1(2n − 1) 的表達式發現頭四個完全數的。
當 n = 2: 21(22 − 1) = 6
當 n = 3: 22(23 − 1) = 28
當 n = 5: 24(25 − 1) = 496
當 n = 7: 26(27 − 1) = 8128
一個偶數是完美數,當且僅當它具有如下形式:2n − 1(2n − 1),此事實的充分性由歐幾里得證明,而必要性則由歐拉所證明。
其中2n − 1是質數,上面的6和28對應着n=2和3的情況。我們只要找到了一個形如2n − 1的質數(即梅森質數),也就知道了一個偶完美數。
儘管沒有發現奇完全數,但是當代數學家奧斯丁·歐爾證明,若有奇完全數,則其形式必然是12p + 1或36p + 9的形式,其中p是質數。在1018以下的自然數中奇完全數是不存在的。
首十個完全數是: 6,28, 496, 8128, 33550336(8位), 8589869056(10位), 137438691328(12位), 2305843008139952128(19位),2658455991569831744654692615953842176(38位)及 191561942608236107294793378084303638130997321548169216(55位) (OEIS:A000396)
古代數學家根據當時已知的四個完全數做了很多假設,大部分都是錯誤的。其中的一個假設是:因為2,3,5,7恰好是頭4個質數,第五個完全數應該是第五個質數即當n=11的時候,可是 並不是質數。因此n=11不是完全數。另外兩個錯誤假設是:
- 頭四個完全數分別是1,2,3,4位數,第五個應該是5位數。
- 完全數應該是交替以6或者8結尾。
而事實上,第五個完全數33550336 = 212(213 - 1),是8位數。對於第二個假設,第五個完全數確實是以6結尾,但是第六個完全數8 589 869 056仍是以6結尾,應該說完全數只有以6和8結尾才對。